星徽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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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2016-033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

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二、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料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三、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与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并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流,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

为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

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

1

期内(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公司和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已有多年合作经验,且该会计师事

务所的总体实力、服务意识、项目收费等各个方面均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工

作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关于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公司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

决策权。

2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清远星徽提供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

项主要是保证清远星徽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清远星徽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清远星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实际偿债能力,符合担保要求,该担保实施后,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

构成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一致同意为子公司提供该授信融资担保。

九、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十、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淑藩:____________

张晓辉:____________

赵 涯:_____________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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