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杨映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5年初至2015年2月7日本人离任,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未亲自出席
1 1 0 0 否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积极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
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15年初至2015年2月7日本人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
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内、
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
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映远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