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首汽集团8.2775%股权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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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首汽集团 8.2775%股权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首旅酒店集团以“资本+品牌”为发展战略,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现拟

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转让公司所持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首汽集团”)股权中的 8.2775%股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在事前了解到该关联交易的情况,查阅了首汽集

团的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及本次转让的专项评估报告,现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拟将持有的首汽集团 18.2775%股权中的 8.2775%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

首旅集团。该股权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进行评估,首汽集团整体净资产价值为 194,165.59 万元(最终结果以北

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为准),本次 8.2775%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160,720,567 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名关联董事

已经回避表决,本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认为,首旅酒店转让该股权可以进一步集中优势促进公司酒店主业发展,

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独立董事:

包卫东 韩青 张保军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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