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
求,结合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
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一般包括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
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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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
体组织实施工作,内部审计机构编制了评价工作计划,其中
包括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和业务流程,评价工作的具体时
间表和人员分工,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
评价。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
计划完成时间及责任人。聘请了专业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并协助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公司按照规定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未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一
级子公司联合公司的下属公司:毕节众恒爆破服务有限公
司、铜仁市泰安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金沙县恒安爆破服
务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贵州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
下属公司:兴仁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城兴新联爆破
工程有限公司、黔东南众力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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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59%;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工业炸药生
产、工业雷管生产、爆破工程技术设计及施工、城市基础设
施投资建设、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及矿山开采等经营
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原材料集中采
购、民爆产品的的生产及销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投资、危货运输以及贵州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
目的承建、爆破技术的运用、工程款的回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1)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
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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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②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③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④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2)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
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
制目标。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
①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②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③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3%;
④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缺陷。
①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②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③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④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
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① 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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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
过合理的期限内,并未得到改正;
③ 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监察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
⑤ 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
的缺陷;
⑥ 控制环境无效;
⑦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⑧ 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⑨ 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
⑩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
离控制目标。
①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
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整改不全面,不彻底;
② 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③ 会计计量不及时、不准确,造成信息滞后或信息错
误;
④ 财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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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会计科目确认依据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1)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
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① 直接财产损失≥500 万元
② 发生安全事故,死亡率≥3‰,或重伤率≥10‰
③ 人力或成本超出预算≥10%
(2)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
离控制目标。
① 1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500 万元
② 发生安全事故,1‰≤死亡率<3‰,或 3‰≤重伤
率<10‰
③ 5%≤人力或成本超出预算<10%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① 直接财产损失<100 万元。
② 发生安全事故,重伤率<3‰,或轻伤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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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1%≤人力或成本超出预算<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1)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
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①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面影响;
②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③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④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⑥出现集体违规违法案件;
⑦无法弥补的灾难性环境损害。
(2)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
离控制目标。
①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负面影响;
②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③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④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⑤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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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⑦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得到
整改;
⑧对环境造成中等影响。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①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②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③ 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④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⑤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 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⑧ 其他非财务报表的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发现一
般缺陷2个,具体如下:
一般缺陷1、 母公司本部职工教育经费核算存在冲减以
往年度已计提金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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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 2、9844 分公司固定资产核算存在部分资产
待清理报废情况,如上饶大客车 A23645 已无使用价值。
(2)整改计划
公司将根据缺陷内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整改通
知,要求审计部、财务部门督促存在一般缺陷的责任部门在
5月份内完成整改,并上报公司。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
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
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
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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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下转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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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签字页)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罗德丕
〔公司签章〕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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