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奖金 2015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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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18 号《关于核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3157.5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9.82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25,818,48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1,185,5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04,632,928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到位,并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97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2012 年度公司置换了募集资金 32,491.15 万元,使用了募集资金 17,568.88 万元,募
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44.45 万元;2013 年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 8,507.56 万元,募集
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0.80 万元。2014 年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 1,286.59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78.85 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4.49
万元。2015 年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 678.9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0.42 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0.5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16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紫林支行、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市京瑞支行(以下统称“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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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奖金 2015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资金审批
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开户银行按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开户银行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了保荐机构,同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及
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完全按规范使用和管理。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兰州银行秦安路支行募资专户余额为 4,152.66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968 号),
并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对外公告。
2015 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8.94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尾款,其中用于募集项
目“年产 4000 万发雷管生产线”工程尾款 628.68 万元,募集项目“年产 5000 吨乳化炸
药生产线改造”工程尾款 50.26 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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