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6 年 4 月 14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苏公 W[2016]A69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
并报表数据)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1,242,037.84 773,785,968.58 -1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0,652,889.59 12,440,591.09 -587.54%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6,477,251.08 -30,259,355.13 -119.6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3,556,231.65 83,299,969.83 -71.72%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3 -5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3 -5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3% 1.52% -9.15%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033,894,296.49 1,264,899,066.67 -1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764,302,126.34 825,238,458.71 -7.38%
产(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5 年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相应发表了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郭宝华先生、许良虎先生、顾其荣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5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 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分
配,不转增。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