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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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49)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

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对智能电网移动应

用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和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

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

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对智能电网移动应用

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项目建

设管理的相关材料后,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

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及促进公

司后续业务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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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鉴于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并实现预期

效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及促进公司后续业务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曾军、韩凌、郭素玲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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