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关于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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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47)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

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华

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08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632 万股,发行价

格每股 43.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308.72 万元,扣除各项应由发行人承

担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128.6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80.05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京会兴验字第 0404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9,690.51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2 3,320.06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3 5,364.83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4 4,804.6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23,180.05 ——

1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

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二、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说明

1、本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一个研发中心,着力于为公司的应用技术提供前期

的基础研究和跨领域协同研究,以及为公司的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提供前瞻性研

究,从夯实基础和推进技术革新两方面推动公司未来的技术研发工作。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4,808.33 万元,其中 1,395.30 万元用于硬件

设备购置,891.25 万元用于购置软件,2,427.50 万元用于研发支出,基本预备

费 94.28 万元。

目前,公司已实现本募投项目的规划与投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633.91 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 96.45%。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

累计实际投入 利息收入净 募集资金账户

序 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金额 额 余额

(注)

一 设备购置 2,286.55 1,994.58

技术开发支

二 2423.82 2,639.33

三 基本预备费 94.28

合 计 4,804.65 4,633.91 90.36 261.10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 4,808.33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后,上市公司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将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调整为 4,804.65 万元。

2、本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目前,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为提高上述募集资金节

余金额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

2

更大的价值,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上述项目不再投入募集

资金。

经研究,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市场拓展。

在相关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之后,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本项

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

次专户注销事项。

三、承诺事项

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此类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

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支持及促进公司后续业务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公

司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及促进公司后续业务经营的发展,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

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

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银国际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对此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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