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荣医疗: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 报 告 (瑞 华 审 字 [2016]4831002 号 ) , 公司 2015 年 度 归 属 母公 司 的 净利 润

136,060,255.31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05,732,978.76元,减本年度支付

普 通 股 股 利 36,274,290.00 元 ,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提 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5,780,431.95元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9,738,512.12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628,912,696.76元,其中资本溢价604,808,773.19元。

经公司201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分配形方案为“(一)利润分配原

则,即: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

小投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坚持现金分红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公司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即:1、利润分

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

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015 年度,公司陆续对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康源医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尚荣医疗健康产业综合体(南昌产业园)和合肥尚荣移

动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建设,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秦皇岛市广济医院、富平中

西医结合医院(县中医医院)等 PPP 项目的投资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预计 2016 年度公司在医院投资建设、医疗器械研发、信息化系统研发、产业园

建设等方面仍将有进一步较大金额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

投资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 2015 年度拟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

动资金、医院投资建设、医疗器械研发、信息化系统研发、产业园建设等。公司

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并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

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尚荣医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