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 报 告 (瑞 华 审 字 [2016]4831002 号 ) , 公司 2015 年 度 归 属 母公 司 的 净利 润
136,060,255.31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05,732,978.76元,减本年度支付
普 通 股 股 利 36,274,290.00 元 ,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提 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5,780,431.95元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9,738,512.12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628,912,696.76元,其中资本溢价604,808,773.19元。
经公司201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分配形方案为“(一)利润分配原
则,即: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
小投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坚持现金分红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公司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即:1、利润分
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
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015 年度,公司陆续对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康源医疗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尚荣医疗健康产业综合体(南昌产业园)和合肥尚荣移
动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建设,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秦皇岛市广济医院、富平中
西医结合医院(县中医医院)等 PPP 项目的投资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预计 2016 年度公司在医院投资建设、医疗器械研发、信息化系统研发、产业园
建设等方面仍将有进一步较大金额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
投资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 2015 年度拟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
动资金、医院投资建设、医疗器械研发、信息化系统研发、产业园建设等。公司
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并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
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