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普尔
德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的根本
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持续
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三、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女浈 陈思平 虞熙春
201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