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宝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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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我们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收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资料,我

们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事前认可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01,080,18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上述预案及其

它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全部资料,并就

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 2016 年度资金使用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提出的

201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

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福建省武夷山市裕

兴茶业有限公司,预计 2016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2015 年度公司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391.21

万元。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对下属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武夷山深宝裕兴茶叶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安排的需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

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不会伤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

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我们同意公司将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

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

我们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值清 吴叔平 陈灿松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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