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天利”)201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鉴证
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鉴证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因关联关系及相关事项未披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
告。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京天利公司未能识别与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誉好”)
存在关联关系;收购上海誉好 80.00%股权的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亦
未将其按照关联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
由于上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京天利公司未能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建
立了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公司整体的内控意识不强,内部控制制
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缺陷,
对于与财务报表准确性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需要进一步整改。
四、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在《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就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
重大缺陷进行了反映。该事项再次提醒公司要深刻反思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中存
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执行的有效性,以保证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
1、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并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存在的问
题进行处理和更正。
2、修改已发布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保证不发生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事项。
3、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保证与全体股东沟通渠道的畅通,增加投资者对公
司的认识、了解和信心;积极与客户沟通,尽量减少该事项对公司业务影响降到
最低程度,努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六、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行为规范,不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2、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进一步提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将依据《公
司法》、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立和执行
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和优化,提高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
3、根据公司业务和规模的不断发展、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资产的增加以
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不断改进、充实、健全并及时修订内
控制度和管理规范,完善内控体系。
4、进一步夯实财务基础,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业务标准和流程,加强财务核算,及时、
完整、真实反映财务信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
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充分认识财务会计信息
质量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一步强化
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
6、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重要的内部控制流程开展有针对性的
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审计人员对各项经济业务的检查和监督;持续推进公司精细
化管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7、组织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通过内训、外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
法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
特此说明。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