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天利”、“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京天
利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如下:
一、京天利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基本情况
京天利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拟变更原定用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
31,499,936.71 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49号)核
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19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3,8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3,816,771.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983,228.70元,计划用于以
下项目: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8,030.76
个人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3,074.92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3,318.2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74.36
合计 16,998.32
2015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项
目”、“个人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的后续实施,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055.68万元及其利息用于“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
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5 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10)号)。本次变更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截止目前,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82,891.99元,剩余募集资金
31,499,936.71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共计31,499,936.7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终止实施“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事项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产品、技术的创新,公司
未来也将不时结合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的变化情况,审慎考虑上述项目的具体投
资内容是否存在进行优化调整的必要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二)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经京石景山经信委备案[2014]0001号批准立项,
公司运用募集资金投资款金额为3,318.28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规划建设
期为3年,项目建设内容是对公司现有营销网络体系的改造和升级,建立三级营
销服务网络体系。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82,891.99元,剩余募集资金
31,499,936.71元,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实际募集资 募集资金项目 剩余资金占首次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金投资金额 剩余资金(不含 公开发行股票募
金金额(万元)
(万元) 利息)(万元) 集资金净额比例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
3,318.28 168.29 3,149.99 18.53%
项目
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37051512010000839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
账户余额:31,499,936.71元(不含利息)
2、项目变更具体原因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移动信息服务行业近年来发生了巨大变革,
公司此次拟变更的“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在规划之初,主要依据行业短彩信
业务的发展态势进行相应的测算及效益分析,目前来看上述项目若继续实施将难
以达到当时预期的经济效益。
随着国家产业升级的深入和公司市场策略的调整,未来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
为缓解公司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营销
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9.9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其他说明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成,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
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
披露。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京天利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已经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5、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载于公告文本。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京天利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但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水耀东孙小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