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将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
项修正为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 基于判断立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提前
收到了公司关于该等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审慎
态度对前述议案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该等事宜是基于
公司现有情况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作出的, 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将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修正为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本页为《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的签字页)
徐筱筠 闫长乐
(签字): (签字):
刘及欧
(签字):
签字日期: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