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绍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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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我贾绍华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义务。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

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我本着

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

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

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

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重点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重点监督审查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

程序的规范性,交易价格公平与公允性。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上,我客观、

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充分表达独立意见,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

动调查,通过认真负责地工作,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

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5年度任职期间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本人做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贾绍华 11 11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次,本人做为董事委员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贾绍华 0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本人做为董事委员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贾绍华 6 6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5年3月1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订《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4月3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上发表了《收购

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75%股权的独立意见 》。

(三)2015年5月2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2015年6月1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主要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六)2015年11月2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主要内容如下:

1、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七)2015年12月2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实

际控制人张彬贤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2015年12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三、2015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发展动态

在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

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

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本年度重点关注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关联交易的发生

等重大经营活动,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

意见与建议,为我对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供

了有力的支持。

我欣慰地看到公司管理层能够审慎、果决地应对外部变化,采取积极措施,

以负责任的态度克服困难,保证了公司稳定发展,基本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经营目

标。

(二)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

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真实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公

司规范地披露信息,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在内部控制方面,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效,内控控

制机制健全且、稳定,治理层和经营层权责明确、清晰,运作有效。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规范、有效的进行运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审计部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

以及运行状况实施监督、评价和完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监管政策

的要求和公司治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iashaohua@263.net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支持

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贾绍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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