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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2015 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相应的职
责和义务,现就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穆炯、曹政宜、吴晓锋组成,其中主任委
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穆炯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会议及审议情况如
下:
1、2015 年 3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
对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
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并发出《审计督促函》,要求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根据时间安排,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见面会,再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同意年审注册
会计师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同意公司以此财务报表为基
础制作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应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
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定稿后,召开了年审会议对公司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总结、
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经审计的相关报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
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
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继
续聘请天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展,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
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等内部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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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