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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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对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澜之家”)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及有关事项进行

核查的基础上,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澜之家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情况。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澜之家对外担保总额为零;海澜之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为零。

3、海澜之家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如实提供了公司全

部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曹政宜

穆炯

吴晓锋

201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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