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作为四川国
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光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 号”文核准,国光股份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75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的新股 1,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92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380 万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88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川华信验【2015】0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992.81 万元,具体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资总额 资金额
1 年产 2100 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 5,325.00 1,320.69
2 年产 500 公斤 S-诱抗素原药项目 1,255.00 280.67
3 年产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 5,989.00 2,370.28
4 年产 6000 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 2,095.00 660.85
5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7,828.00 360.32
6 补充营运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34,492.00 16,992.81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992.81 万元,收到利
息收入 94.8 万元,发生银行手续费 2,456.05 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17,593.7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铁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
券 签 订 《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账 号 分 别 为
51001880836059555555、128905362710203。201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和公司
全资子公司作为共同一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升路支行及保荐机构
国 都 证 券 签 订 了 《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账 号 为
8111001013800043168。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号 (万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1880836059555555 564.28 活期
成都铁道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51001880836059555555 7,000.00 1 年定期
成都铁道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51001880836059555555 1,000.00 3 个月定期
成都铁道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天通知存
4 51001880836059555555 1,000.00
成都铁道支行 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天通知存
5 51001880836059555555 500.00
成都铁道支行 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6 128905362710203 3354.00 1 年定期
益州大道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7 128905362710203 71.33 活期
益州大道支行
8 中信银行成都高升路支行 8111001013800043168 3000.00 3 个月定期
9 中信银行成都高升路支行 8111001013800043168 1104.15 活期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593.75 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 94.8 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6,992.81 万元。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4,289,338.62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当
日发布的《国光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
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农资”)为“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同时公司使用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4,446 万元向国光农资增资用
于实施该项目部分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发布的《国光股
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管理与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国光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使用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等资料、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四
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专(2016)153 号
《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等资料;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等。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光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国光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4,492 14,056.43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992.81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是 否 达 项 目 可 行 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 年 度 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含部 进度(%) 实现的 到 预 计 是 否 发 生 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分变更) (3)=(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2100 吨
植物生长调节剂 否 5,325.00 5,325.00 124.04 1,320.69 24.80%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否 否
原药生产线项目
2、年产 500 公
斤 S-诱抗素原药 否 1,255.00 1,255.00 56.18 280.67 22.36%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否 否
项目
3、年产 1.9 万吨
环保型农药制剂 否 5,989.00 5,989.00 1,241.4 2,370.28 39.58%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否 否
生产线项目
4、年产 6000 吨
植物营养产品生 否 2,095.00 2,095.00 274.49 660.85 31.54% 2016 年 6 月 30 日 0 否 否
产线项目
5、营销服务体系
否 7,828.00 7,828.00 360.32 360.32 4.60% 2017 年 3 月 31 日 0 否 否
建设项目
6、补充营运资金 否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00% 2015 年 6 月 30 日 -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 34,492.00 34,492.00 14,056.43 16,992.81 - - 0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 - - - - - -
计
合计 - 34,492.00 34,492.00 14,056.43 16,992.81
报告期内,公司对各项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就相关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 年产 2100 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年产 500 公斤 S-诱抗素原药项目、年产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年产
或预计收益的情 6000 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未能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
况和原因(分具 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201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体项目) 办法》(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控制室设计规定》(HG T 20508-2014)(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实施,导
致施工图设计调整,致使时间延长,出图时间滞后;项目所处的工业园区供水、燃气等公用工程尚未竣工,导致已完工厂房暂不能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无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适用
1、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投项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投资项 (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截止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4,289,338.62 元,
目先期投入及置 其中年产 2100 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投资 12,615,680.18 元;年产 500 公斤 S-诱抗素原药项目投资 2,486,063.58 元;年产
换情况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投资 14,626,282.90 元;年产 6000 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投资 4,561,311.96 元。
2、募集资金到位后,经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34,289,338.62 元置换上述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无
额及原因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尚未使用的募集
司成都高升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定期或活期的形式存放在上述账户,资金用途未发生变
资金用途及去向
化。
募集资金使用及 无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注:2016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产 2100 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年产 500 公斤 S-诱抗素原药项目、
年产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年产 6000 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推迟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志明 王 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