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陆红珍女士、孙大力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陆红珍女士简历:
陆红珍,女,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2001 年 9 月进入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洋河
股份公司办公室秘书、综合部副部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副部
长,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截止目前,陆红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其他关联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孙大力先生简历:
孙大力,男,1983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05 年 3 月进入洋河股份,先后在公司管理部、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
证券部信息披露专员。截止目前,孙大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其他关联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陆红珍女士、孙大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2489218
传真:025-52489218
电邮:yanghe002304@vip.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 18 号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