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6-4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8 日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时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 2016 年 4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
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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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7 滚存利润安排
2.8 限售期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相关认购股份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2.11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批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
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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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上述所有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
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
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
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下午 5:30 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
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
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5
2. 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 在投票当日,“长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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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0625”。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对应申报价
议案名称
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全部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元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元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元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元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元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3 元
2.4 发行数量 2.04 元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元
2.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6 元
2.7 滚存利润安排 2.07 元
2.8 限售期安排 2.08 元
2.9 上市地点 2.09 元
2.10 相关认购股份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2.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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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1 元
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元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议案四 4.00 元
性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00 元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
议案六 6.00 元
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
议案七 7.00 元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00 元
关于批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
议案九 9.00 元
收购要约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十 10.00 元
事宜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 所 数 字 证 书 ”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的 , 请 登 陆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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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王锟、黎军
2.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 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67594009
4. 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 邮政编码:400023
(二) 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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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向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发行数量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7滚存利润安排
2.8限售期安排
2.9上市地点
2.10相关认购股份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2.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
填补措施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批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
购要约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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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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