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东方”、“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会
计师访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以及京东方董事会出具的《京
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
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京东方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涵盖显示器件业务、智慧系统产品业务、智
慧健康服务业务三大核心业务,具体包括公司总部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总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97%以上,营业
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0%以上。
在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安全生产、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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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
业务外包、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审
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集体决
策审批或联签制度、子公司管理、反舞弊机制、关联交易、行政综合事务、日常
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子公司管理、采购管理、销
售管理、研发管理、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
息系统、品牌推广、人力资源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手册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评价和专项评价的基础上,组织开展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1‰*集团资产总额
重要缺陷:0.5‰*集团资产总额≤错报金额<1‰*集团资产总额
一般缺陷:0.1‰*集团资产总额≤错报金额<0.5‰*集团资产总额
上述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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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出现下述情形时,认为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如下情形)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表;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发送重大决策失误,严重偏离公司发展战略,给公
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4)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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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6)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15 年京东方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15 年京东方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京东方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京东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15 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15 年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京东方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
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在重大
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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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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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朱明强 赵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