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16-04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16-04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
1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6 年度事业计划;
5、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议案;
9、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10.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东升先生
10.1.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小明先生
10.1.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炎顺先生
10.1.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女士
10.1.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先生
10.1.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东先生
10.1.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杰先生
10.1.8、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项军先生
10.2、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10.2.1、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宁先生
10.2.2、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廷杰先生
10.2.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化成先生
10.2.4、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林先生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11.2 、监事候选人徐涛先生
11.3、 监事候选人穆成源先生
11.4、 监事候选人赵伟先生
11.5、 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11.6、 监事候选人庄皓羽先生
12、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3、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
的议案。
其中,议案 6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 10、
议案 11 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议案 13、议案 14 以
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上述议案的详
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相关公
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
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18 日 ,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转
联系人:康靖康、崔志勇
电子邮件:kangjingkang@boe.com.cn ; cuizhiyong@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
-3: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
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
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6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见下表):
议案
议 案 对应申报价格
序号
100 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 100.00 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元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元
3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00 元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6 年度事业计划 4.00 元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元
6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0 元
7 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元
8 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议案 8.00 元
9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元
1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计投票表决
10.1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10.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东升先生 10.01 元
10.1.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小明先生 10.02 元
10.1.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炎顺先生 10.03 元
10.1.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女士 10.04 元
10.1.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先生 10.05 元
10.1.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东先生 10.06 元
10.1.7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杰先生 10.07 元
10.1.8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项军先生 10.08 元
10.2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10.2.1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宁先生 11.01 元
10.2.2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廷杰先生 11.02 元
10.2.3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化成先生 11.03 元
10.2.4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林先生 11.04 元
1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计投票表决
11.1 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12.01 元
11.2 监事候选人徐涛先生 12.02 元
11.3 监事候选人穆成源先生 12.03 元
11.4 监事候选人赵伟先生 12.04 元
11.5 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12.05 元
11.6 监事候选人庄皓羽先生 12.06 元
12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3.00 元
13 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 元
7
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14 15.00 元
则》的议案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
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议案 10、议案 11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8。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
8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
数。
②、选举公司监事
选举监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6。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
6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总数。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8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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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 决 意见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 案 说明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6 年度事业计划;
5、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议案
9、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获得表决权数
10.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合计可使用表决权数为:持股
数×8)
10.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东升先生
10.1.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小明先生
10.1.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炎顺先生
10.1.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女士
10.1.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先生
10.1.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东先生
10.1.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杰先生
10.1.8、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项军先生
获得表决权数
10.2、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合计可使用表决权数为:持股
数×4)
10.21、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宁先生
10
10.22、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廷杰先生
10.2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化成先生
10.24、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林先生
获得表决权数
1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合计可使用表决权数为:持股
数×6)
11.1 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11.2 监事候选人徐涛先生
11.3 监事候选人穆成源先生
11.4 监事候选人赵伟先生
11.5 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11.6 监事候选人庄皓羽先生
12、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3、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一、议案 10、议案 11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数分别为
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8 名)、独立董事人数(4 名)或监事人
数(6 名);
(2)在每一项表决权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集中
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
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
权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
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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