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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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
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涵盖显示器
件业务、智慧系统产品业务、智慧健康服务业务三大核心业务,
具体包括公司总部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总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7%以上,营业
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0%以上。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货币资金管理、筹
资管理、投资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
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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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审计、“三重一大”(重
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集体决策审
批或联签制度、子公司管理、反舞弊机制、关联交易、行政综合
事务、日常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子公司管理、
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品牌推广、人力资源管理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评价和
专项评价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经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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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缺陷:错报金额≥1‰*集团资产总额
重要缺陷:0.5‰*集团资产总额≤错报金额<1‰*集团资产
总额
一般缺陷:0.1‰*集团资产总额≤错报金额<0.5‰*集团资产
总额
上述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
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的因素:
(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
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出现下述情形时,认为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表;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
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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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发送重大决策失误,严重偏离公司
发展战略,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4)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6)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
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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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者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
控制信息。
董事长: 王东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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