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具体情况
如下:
1、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
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辽
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刊
登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
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
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极其摘要》、《关于将部分募投项
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2015 年 12 月 14 日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
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在 2015 公司在重大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执行《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
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关于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5、募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募集资金实
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在将部分募投
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中,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盘锦年产 3 万吨
环氧乙烷氧生物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 794.51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是监事会《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公司监事会及所有
监事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