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精化 公告编号:2016-025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5 年初未分配利润
为 244,401,791.60 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3,007,577.32 元,依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现金分配股利 13,600,000
元,公司 2015 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7,794,214.28 元。结合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拟定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1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根据《公司章程》和《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
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
并重视对投资者的长期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考虑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务发展计划和在上下游产业的布局,对资金的
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15 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市场开拓及投入、技术研发、及相关产业资源
的整合、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
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
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 2015 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
长远利益,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以上因
素,我们对董事会作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项预案
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特此说明。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