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 B 公告编号:2016-29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赤湾石油大厦 16 楼召开,并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出
席监事 6 人,实际现场出席 6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China
Logistics Holding(12) Pte. Ltd.推荐的李红卫先生、商跃祥先生、宋慧斌先生、
曾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公司工会于 4 月 18 日来函,选举孙玉晖女士和曹丽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3、《2015 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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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5、《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的独立审计,2015 年合并税后
利润为人民币 110,672,594.90 元,2015 年母公司税后利润为人民币 27,165,472.23
元。以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利润分配的基数,计提 10.00%法定公积金 2,716,547.22
元,计提 5%任意盈余公积金 1,358,273.61 元。
2016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大力快速推进宝湾物流业务的网
络布局。镇江、无锡、胶州、成都油气基地、滨港等地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建设阶
段,其他潜在新项目也将积极推进,由此带来的资金需求迅速增大。此外考虑到
市场融资成本也较高,从公司长远利益发展出发,2015 年度利润拟不进行现金
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就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深圳赤湾石油基
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深圳赤湾
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6、《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合理、完善,经运行检验证明是可行
和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
续的系统工程,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持续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其
对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监督和促进的积极作用,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以上第 1、2、3、4、5 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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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红卫先生,获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博士学位。于 1989 年起历任成都银河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2001 年起历任深圳
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6 年起历任中国南山开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运营总监。2011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商跃祥先生,大学学历。历任江西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团总支书记、助教,
景德镇陶瓷学院企业管理系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讲师,中国南山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助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深
圳赤晓组合房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南
建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合肥宝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宋慧斌先生,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财务会计专业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曾任西安公路学院经济系助教,深圳亚洲自行车厂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南山翠亨邨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
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曾军先生,获安徽大学法学学士、伦敦大学公司法、商法硕士学位,持有中
国律师、公证人、企业工商登记代理人、国有企业项目招投标律师及证券律师资
格。自 1993 年 6 月先后就职于雷延平律师事务所、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君合律师事务所等多家事务所,期间曾受中国司法部委派在英国伦敦及香
港多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自 2005 年 3 月至今担任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及中国区高级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除上述任职外,上述监事候选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职工监事简历
孙玉晖女士,兰州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3 年
8 月起在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主管。自 2010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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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历任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自 2012 年 1 月任
本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曹丽蓉女士,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 年 3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
任本公司总部行政部高级主管,2012 年 10 月任本公司石油后勤本部任行政人事
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石油后勤本部行政人事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
除上述任职外,上述职工监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
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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