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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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尊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映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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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23,601,977.96 401,015,733.99 3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985,076.08 68,163,170.07 4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2,551,927.68 66,496,938.13 54.2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1,720,822.23 -152,473,717.42 5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89 0.1704 34.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89 0.1704 34.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0% 4.22% -0.2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187,445,284.44 2,901,190,093.95 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15,749,402.50 2,501,774,263.73 4.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711.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04,419.8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30,934.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206.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68.00
合计 -566,851.6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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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98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成都康弘科技实
业(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29% 149,751,231 149,751,231
公司
柯尊洪 境内自然人 25.68% 115,538,368 115,538,368
柯潇 境内自然人 8.18% 36,800,000 36,800,000
龚静 境内自然人 4.02% 18,087,712 18,087,712 质押 525,000
北京鼎晖维鑫创
业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2% 14,474,622 14,474,622
限合伙)
北京鼎晖维森创
业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4% 10,058,633 10,058,633
限合伙)
天津鼎晖股权投
资一期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3% 8,218,633 8,218,633
限合伙)
赵兴平 境内自然人 1.56% 6,997,350 6,997,350
钟建军 境内自然人 1.35% 6,093,122 6,093,122 质押 380,000
钟建荣 境内自然人 1.21% 5,425,374 5,425,37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
3,238,247 人民币普通股 3,238,247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3,006,170 人民币普通股 3,006,170
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2,277,606 人民币普通股 2,277,606
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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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博文 2,220,410 人民币普通股 2,220,4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1,933,931 人民币普通股 1,933,931
资基金
黄楚欣 1,803,029 人民币普通股 1,803,0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787,622 人民币普通股 1,787,622
金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1,131,781 人民币普通股 1,131,78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989,886 人民币普通股 989,886
基金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894,818 人民币普通股 894,818
统保险产品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柯尊洪为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长,赵兴平、钟建军为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钟建军为钟建
荣之弟,柯尊洪、钟建荣夫妻与其子柯潇为控股股东,柯尊洪为实际控制人;2、北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鼎晖维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鼎
说明
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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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140.42%,主要系本报告期处于年度初期,销售回款催收力度较年底有所减缓所致。
2.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03.73%,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预付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94.35%,主要系本报告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2.38%,主要系本报告期理财资金到期赎回影响所致。
5. 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35.23%,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5.16%,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7.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150.57%,主要系本报告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二、利润表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57%,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2.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8.32%,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影响所致。
3.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8.86%,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1.70%,主要系本报告期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5.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87.5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9.52%,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3.45%,主要系本报告期理财资金赎回增加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74562.5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型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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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
成都康弘科技实 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首次公 2015 年 06 月 三十六个
业(集团)有限公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正常履行
开发行 26 日 月
司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
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柯尊洪;柯潇;钟建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荣;郝晓锋;赵兴 首次公 2015 年 06 月 三十六个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 正常履行
平;钟建军;龚文 开发行 26 日 月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贤;袁思旭
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北京鼎晖维鑫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鼎晖
维森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首次公开发 天津鼎晖股权投 首次公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 2015 年 06 月 三十六个
正常履行
行或再融资 资一期基金(有限 开发行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26 日 月
时所作承诺 合伙);天津鼎晖 购该部分股份。
元博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上海鼎青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针对本承
诺第(1)
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1)其所持有的
条内容:
公司股份在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锁定期满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若公司
后二十四
柯尊洪;柯潇;郝晓 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首次公 2015 年 06 月 个月;针
锋;钟建荣;赵兴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正常履行
开发行 26 日 对本承诺
平;钟建军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第(2)条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内容:锁
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其不因职
定期满后
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延长六个
月
北京鼎晖维鑫创 1、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首次公 2015 年 06 月 锁定期满
业投资中心(有限 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正常履行
开发行 26 日 后二十四
合伙);北京鼎晖 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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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森创业投资中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 个月
心(有限合伙);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
天津鼎晖股权投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资一期基金(有限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
合伙);天津鼎晖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
元博股权投资基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金(有限合伙);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2、在锁定期
上海鼎青投资管 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
理有限公司 股份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将减
持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3、拟减持发行人股
票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
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
成都康弘科技实 锁定期满
首次公 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2015 年 06 月
业(集团)有限公 后二十四 正常履行
开发行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 26 日
司;柯尊洪;柯潇 个月
相应调整。公司股票上市三年锁定期满后实
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如
发生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
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
成都康弘药业集 首次公 2015 年 06 月 三十六个
数,下同)的情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 正常履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行 26 日 月
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收盘价应
做相应调整),则触发控股股东、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或回
购的相关义务。详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股权激励承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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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00% 至 5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364 至 19,205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2,803
元)
随着专业化学术推广和传播的不断深入,销售市场逐步扩大,公司产品的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销售业绩持续稳步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柯尊洪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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