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将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庆平
李 蓥
蔡 宁
201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