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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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

知。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 2015 年度监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93,370,137.2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18,646,290.33 元。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确定 2015 年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593,370,137.2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646,290.3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 11,862,223.51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6,853,916.17 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保证现金流充裕,201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公司未分配利润重点用于经营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康宝华回

避该议案的表决。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团队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 2015 年度审计

报告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 同意续聘中审华寅

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

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

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十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十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

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5 年

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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