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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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6-2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201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在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16年

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对经营范围作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章程修正案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二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

大春、陈志云回避表决。

《关于确认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二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公告》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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