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盘莉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
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
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薪酬考核、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内,共
参加9次董事会。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
现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认真审核并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2015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
生产线建设项目、庆余堂新版 GMP 改造项目延期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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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未发表
独立意见。
(三)、在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
《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4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情况、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未
发表独立意见。
(六)、在2015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
人对关于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七)、在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发
表了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八)、在201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未
发表独立意见。
(九)、在2015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
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5 年度任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
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同时,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决策、董事、高管人员选聘、内部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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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本人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2015 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
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2015 年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及时进行调查,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
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
完成 201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5年度,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提高自己勤勉尽责、合规运作
的守法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过参加培训和学习,对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了解,切实提高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的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由于换届原因,自2015年11月25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
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
支持和配合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盘莉红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