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或“公司”)2012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博云新材董事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认真检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
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访谈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博云
新材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云新材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浪 王 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