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6-01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女士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成员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
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
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
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
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
客观的、准确的。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
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