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内
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
并由 1 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
已建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制度并已实施,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
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杨珏先
生和董事肖富强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
事穆林娟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1 次会议,主要对 2014 年度财务报
报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日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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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等事项。
(二)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2 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三)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3 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4 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另外,在 2015 年底,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 2015 年
财务报告审计进展情况及预审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就审
计报告的出具时间进行了确认与督促的流程进行讨论。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到 2014 年度审计完成,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了连续 6 年的财务报告审计,对公司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实际情况。
(2)经中勤万信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
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用中勤万信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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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勤万信就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
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
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
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成立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组,聘请了北京正为远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为内部控制咨询
服务机构并协助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聘请中勤万信对内部控制进行
独立审计。我们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估时未发现与非财
务报告相关的明显内部控制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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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勤万信进行充分
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
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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