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1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较低且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及投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
品。该事项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
较低且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理财产
品以及投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公司审议拟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
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风险控制。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
范围之内。同时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
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
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
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
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
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
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性资金的情况下的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闲置,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不超过人民1.5亿元购买理财
产品及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额度不超过1.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文本;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用于
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