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
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尤洛卡矿业安
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洛卡”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尤洛
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之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核查意见。
在此本独立财务顾问郑重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
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