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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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78

2016 年 04 月

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思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顺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邱长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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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80,874,944.53 387,159,908.26 5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351,856.79 25,671,450.47 3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4,666,224.44 22,062,086.42 11.8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4,985,432.66 -3,348,202.10 2,040.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6 0.0513 37.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6 0.0513 37.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2% 2.34% 0.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642,050,822.65 4,437,153,789.53 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02,183,204.66 1,332,338,353.08 -2.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03.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3,723,554.26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4,576,149.5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141.78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65,614.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75,235.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89.17

合计 10,685,632.3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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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及毛利率降低风险:

目前,高端电源装备、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竞争进一步加剧,一些设备仍主要被国外巨头所垄断,为打破这一垄断,争取

更大的市场份额,公司努力向这一领域拓展。未来,公司可能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公司的拓展计划、市场地位带来

一定的压力。

公司的光伏发电产品在国内具有较好的市场优势,但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强,市场潜力进一步被挖掘,吸引更多

的企业进入光伏产品制造业,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当前光伏逆变器、汇流箱等产品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

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针对市场竞争及毛利率降低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将产品往系统化、整体方案方向发展,并继续加大中高

端UPS产品开拓力度,努力拓展中高端UPS产品市场份额,实现产品技术领先和差异化战略。对太阳能光伏产品业务,公司

将进一步开拓自己参与建设运营的方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与此同时加快对新能源车及充电桩(站)的新产品的研制及市

场拓展,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坚定不移的推行成本领先战略。

2、政策变动风险:

光伏行业处于较快发展之中,各种利好政策出台较多,但由于现阶段的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能源,仍需政府

政策扶持,同时存在光伏电站的限电及补贴不及时到位的风险。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阶段亦由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如果主

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

针对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增加海外市场份额,分散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公司将努

力坚持IDC数据中心、智能光伏发电站、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三大战略产业共同发展,减少政策变动对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

3、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及运维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从开发到建设,投资金额大,同时涉及到土地资源,在项目开发、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

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项目建设带来风险,对建设期流动资金需求加大。

针对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及运维管理的风险,公司在项目选择上,努力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

成本可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加强工程项目的现场过程管理,并强化和培养后期运维的队伍建设。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随着公司光伏发电产品的销售量进一步大幅上升,公司未来仍将会加大这一产品的销售力度。此

类业务的客户主要是大型发电集团、地方电力投资公司、光伏电站建设商及经销商,由于国内光伏行业具有单个项目金额大、

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快增加。如果未来光伏行业经营环境恶化,将使公司对光伏行业尚未收回

的应收账款面临较大损失风险,并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针对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采取加强对客户账期的管理,并加大对应收账款的考核力

度。

5、管理风险:

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光伏业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较多子公司、孙公司等,使得下属公司管理难度加大,为此,公

司订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调整组织结构,避免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管理风

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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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87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28% 326,984,000 326,984,000 质押 189,620,000

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2% 43,176,000 43,176,000 质押 21,060,000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87% 4,360,694 0

-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邹燕敏 境内自然人 0.30% 1,512,099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 其他 0.24% 1,191,146 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21% 1,060,000 0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证

其他 0.20% 999,804 0

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 其他 0.16% 805,500 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16% 799,900 0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

其他 0.16% 795,000 0

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

4,360,694 人民币普通股 4,360,694

邹燕敏 1,512,099 人民币普通股 1,512,09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

1,191,146 人民币普通股 1,191,146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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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0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0,000

-005L-FH002 深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9,804 人民币普通股 999,80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

8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805,500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

7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799,9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7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5,000

羊柏根 519,800 人民币普通股 519,800

张东奇 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000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有限

公司与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他前 10 名股东与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

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羊柏根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519,8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股东张东奇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51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期末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售股数 售股数 数

扬州东方集团有

163,492,000 0 163,492,000 326,984,00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2017 年 7 月 7 日

限公司

东莞市慧盟软件

21,588,000 0 21,588,000 43,176,00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7 日

科技有限公司

高管持股及实施完成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后 按照高管股份限售规

何思模 30,000 0 30,000 60,000

增加的股份按比例锁 定执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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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 月 27 日(解

限后变为高管锁定股,

徐海波 280,000 0 280,000 56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股

份限售规定执行)

2017 年 1 月 27 日(解

限后变为高管锁定股,

陈永华 238,000 0 238,000 476,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股

份限售规定执行)

2017 年 1 月 27 日(解

限后变为高管锁定股,

于玮 238,000 0 238,000 476,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股

份限售规定执行)

任广桃 226,800 0 226,800 453,6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7 日

张宇彤 196,000 0 196,000 392,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7 日

按照董事长何思模股

张晔 154,000 0 154,000 308,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郑艳梅 112,000 0 112,000 224,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7 日

胡高宏 112,000 0 112,000 224,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7 日

其他限售股东 1,131,200 0 1,131,200 2,262,4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 年 1 月 27 日

合计 187,798,000 0 187,798,000 375,59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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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25,944,293.00 92,968,543.51 -72.09% 主要系销售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8,495,066.31 39,437,894.46 48.32% 主要系光伏电站项目留抵进项税增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 13,383,349.19 - 主要系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在建工程 801,747,004.86 478,418,162.96 67.58% 主要系光伏电站的投入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 - 77,799,276.58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光伏电站建设领用所致。

主要系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未确认售后租回损益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841,769.52 18,575,602.83 184.47%

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240,000,000.00 30,000,000.00 700.00% 报告期内增加的银行借款。

应付账款 447,224,271.81 787,078,766.21 -43.18% 主要系货款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245,227,284.62 58,013,506.08 322.71% 主要系订单增加所致。

主要系2015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发放

应付职工薪酬 8,703,606.99 15,487,192.04 -43.80%

所致。

主要系2015年度计提的所得税在报告期内缴纳

应交税费 10,893,879.52 27,557,597.49 -60.47%

所致。

应付利息 762,770.83 317,166.67 140.50% 主要系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主要系向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其他应付款 300,187,494.40 133,983,793.23 124.05%

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60,000,000.00 - 报告期内增加的银行借款。

长期应付款 186,359,176.16 105,000,000.00 77.48% 主要系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股本 500,920,000.00 250,460,000.00 100.00% 主要系股息红利转增股本所致。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580,874,944.53 387,159,908.26 50.03% 主要系光伏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460,309,472.57 300,911,798.20 52.97% 销售规模增长同时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91,715.46 1,575,779.00 140.62% 销售增长,附加税相应增加所致。

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及项目子公司管理费用增

管理费用 61,705,409.74 21,934,360.10 181.32%

加所致。

财务费用 4,177,251.01 1,255,035.21 232.84% 主要系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主要系应收账款减少,对应冲回原计提的坏账

资产减值损失 -10,051,486.59 4,772,532.38 -310.61%

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 7,389,726.45 3,706,749.80 99.36% 主要系软件退税及供应商品质罚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4,261.18 45,350.03 -90.60% 主要系处置资产所致。

所得税费用 5,241,580.74 3,424,306.31 53.07% 主要系利润增加所得税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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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系公司加强的货款催收力度,同时减少票

64,985,432.66 -3,348,202.10 2040.91%

流量净额 据结算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14,232,701.02 -36,016,899.08 -772.46% 主要系增加了光伏电站的投入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增加

297,058,460.50 -25,369,829.44 1270.91%

流量净额 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58,669.75 359,208.86 -83.67% 主要系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087.49万元,同比增长 50.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3,535.19万元,同比增长

37.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466.62万元,同比增长11.8%。主要是公司加大了光伏系统集成业务的拓展、新能源

汽车及充电设施、设备业务的推广,比上年同期都有较大增长,同时高端电源装备、数据中心产品保持稳定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发生了变更,主要原因为光伏产品集成产品的供应商有所变化。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

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发生了变更,主要原因为高端电源、数据中心产品的客户发生了变化,前5大客户的变化不会

对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6年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项经营指标符合预期,技术创新、业务拓展、投资发展和内

部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均按计划有序进行,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87.49万元,同比增长 50.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3,535.19万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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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466.62万元,同比增长11.8%。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细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 二、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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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自筹或以其持

有的部分易事特股票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融资取得资金,

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公司员工

报告期

自筹资金部分的比例不超过 6:1,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

内,承诺

公司控股 划的存续期。2、对于员工自筹资金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 作出承诺

2015 年 人未有违

股权激励 股东扬州 份额部分,由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业 开始至承

其他 01 月 16 反承诺的

承诺 东方集团 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向所有参与人提供不同的计划收益 诺履行完

日 情况,该

有限公司 保底承诺。(1)达到公司业绩增长目标时,控股股东承诺 毕

承诺正在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自筹资金部分对应份额收益率不低

履行中。

于 15%:(2)未达公司业绩增长目标时,控股股东承诺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自筹资金部分对应份额收益率不低于

8%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报告期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公司、公 内,承诺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 作出承诺

司的控股 2011 年 人未有违

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 开始至承

股东扬州 其他 03 月 14 反承诺的

东方集团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2) 诺履行完

首次公开 东方集团 日 情况,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 毕

发行或再 有限公司 承诺正在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融资时所 履行中。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作承诺

公司、公 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 报告期

作出承诺

司控股股 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 2013 年 内,承诺

IPO 稳定 开始至承

东扬州东 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12 月 18 人未有违

股份承诺 诺履行完

方集团有 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 日 反承诺的

限公司、 定股价措施。一、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回购:(1) 情况,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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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 承诺正在

事、高级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履行中。

管理人员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

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

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

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

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

宜。2、控股股东增持:(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

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

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

每股净资产值;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

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

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

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

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

每股净资产值;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

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有义务增持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

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

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

任。(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

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

1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

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

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启

动程序:1、公司回购:(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

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

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

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

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

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控股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

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

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本预案在公司完

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

年。公司也会要求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报告期

股份限售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内,承诺

公司实际 承诺及关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作出承诺 人未有违

控制人、 于同业竞 2011 年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 开始至承 反承诺的

董事长、 争、关联 03 月 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 诺履行完 情况,该

总经理何 交易、资 日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毕 承诺事项

思模 金占用方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人目前 正在履行

面的承诺

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 中。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

人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

商业上对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及活动,或拥有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

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

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

1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心技术人员。在本人作为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期间,以及在担任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后六个

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报告期

公司实际 内,承诺

作出承诺

控制人、 2013 年 人未有违

股份减持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年内,将不会通过减持其间接持有公 开始至承

董事长、 12 月 18 反承诺的

承诺 司股份的方式丧失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诺履行完

总经理何 日 情况,该

思模 承诺正在

履行中。

公司控股

关于承担需要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或由

股东扬州 报告期

此产生的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承诺: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

东方集团 内,承诺

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作出承诺

有限公 2012 年 人未有违

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开始至承

司,公司 其他 02 月 20 反承诺的

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 诺履行完

实际控制 日 情况,该

承担需要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或由此产 毕

人、董事 承诺正在

生的任何罚款或损失,保证发行人不会因上述情况而遭受

长、总经 履行中。

损失。

理何思模

公司控股

股东扬州 报告期

东方集团 内,承诺

关于发行人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生态核心区宿 作出承诺

有限公 2010 年 人未有违

舍楼尚未取得房产证事宜,承诺若发行人因上述行为遭受 开始至承

司,公司 其他 12 月 20 反承诺的

任何损失、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以现金 诺履行完

实际控制 日 情况,该

方式对发行人予以连带补偿。 毕

人、董事 承诺正在

长、总经 履行中。

理何思模

公司控股

股东扬州 报告期

东方集团 内,承诺

出承诺开

有限公 何思模承诺在任何情况下,若因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 2011 年 人未有违

始至承诺

司,公司 其他 况而产生纠纷,将全部由其共同负责解决;若因此而给发 09 月 11 反承诺的

履行完

实际控制 行人造成损失,将全部由其承担连带责任。 日 情况,该

毕。

人、董事 承诺正在

长、总经 履行中。

理何思模

公司控股 股份限售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作出承诺 报告期

2011 年

股东扬州 承诺及关 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开始至承 内,承诺

03 月 14

东方集团 于同业竞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诺履行完 人未有违

有限公司 争、关联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毕。 反承诺的

1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资 份。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 情况,该

金占用方 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广东易事特电 承诺正在

面的承诺 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将来也不 履行中。

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广

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

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

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在本公司作为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为

有效之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易事特造

成的全部损失。

1、关于减持约束条件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1)所

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3)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东方集团可

报告期

进行减持:a、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

内,承诺

公司控股 情形;b、如发生东方集团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 作出承诺

2013 年 人未有违

股东扬州 股份减持 东方集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开始至承

12 月 18 反承诺的

东方集团 承诺 内,东方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诺履行完

日 情况,该

有限公司 价,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毕。

承诺正在

五;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东方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时,

履行中。

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

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东方集团减持公司股份时,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东方集团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0 年内,东方集团不会通过减持公司

股份的方式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丧失公司实

际控制人地位。

徐海波等

首发前自

未有违反

然人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作出承诺

2011 年 承诺的情

东、公司 股份限售 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开始至承

03 月 14 况,该承

股东东莞 承诺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诺履行完

日 诺正在履

市慧盟软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毕。

行中。

件科技有

限公司

公司股东 未有违反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 作出承诺

东莞市慧 2013 年 承诺的情

股份减持 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开始至承

盟软件科 12 月 18 况,该承

承诺 数的 5%。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 诺履行完

技有限公 日 诺正在履

发出相关公告。 毕。

司 行中。

公司董 股份减持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2011 年 作出承诺 未有违反

1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事、监事、承诺 遗漏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03 月 14 开始至承 承诺的情

高级管理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日 诺履行完 况,该承

人员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 毕。 诺正在履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行中。

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

董事、高

级管理人

未有违反

员的自然 作出承诺

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011 年 承诺的情

人股东何 股份减持 开始至承

锁定期将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思模股份锁 03 月 14 况,该承

思训等公 承诺 诺履行完

定的承诺执行。 日 诺正在履

司实际控 毕。

行中。

制人何思

模先生之

亲属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杨钦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杨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未有违反

公司监事 作出承诺

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2011 年 承诺的情

杨钦先生 股份减持 开始至承

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杨钦申报 03 月 14 况,该承

之配偶赵 承诺 诺履行完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日 诺正在履

爱霞女士 毕。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行中。

二个月之间杨钦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

股东扬州

东方集团

有限公

司、持有

未有违反

公司股份 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作出承诺

2014 年 承诺的情

的董事和 股份减持 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 开始至承

01 月 27 况,该承

高级管理 承诺 出的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诺履行完

日 诺正在履

人员徐海 承诺。 毕。

行中。

波、张晔、

戴宝锋、

于玮、胡

志强、陈

永华

1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为了稳定投资者对上

未有违反

其他对公 扬州东方 市公司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预期,切实保护全体股 作出承诺

2015 年 承诺的情

司中小股 集团有限 东的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开始至承

其他 07 月 07 况,该承

东所作承 公司;何思 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控股股东东方 诺履行完

日 诺正在履

诺 模 集团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15 年 7 月 7 日)在未来 毕。

行中。

24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

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

工作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63.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2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837.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5.52%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4 年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

否 6,000 6,000 0 2,851.18 47.52% 12 月 31 206.99 7,125 否 否

备与系统制造项目

高频数字化可并联

大功率及模块化不 7,191.8

是 12,000 12,000 0 5,911.51 49.26% 已终止 290.65 否 是

间断电源系统产业 9

化项目(UPS 项目)

对全资子公司疏勒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0 10,02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县盛腾光伏电力有

1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进行增资

18,791.6 14,31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000 18,000 0 -- -- 497.64 -- --

9 89

超募资金投向

18,791. 14,316.

合计 -- 18,000 18,000 0 -- -- 497.64 -- --

69 89

由于受“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比预期晚,

市场环境有变化,技术有改进,投入有减少,效益未达到预期等因素影响,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高频 UPS 项目的原来假设的条件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建设进度缓慢,未达到预定可使用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状态。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原因(分具体项目)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高频 UPS

项目。

由于受“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比预期晚,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市场环境变化,技术有改进投入有减少,效益未到预期等因素影响,高频 UPS 项目的原来假设的条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件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建设进度缓慢,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

按计划完成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在 201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有资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有资金。独立董事对本次置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置换事项出具了《广东易事

况 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264 号)。海通证券对本

次置换事项出具了《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专项核

查意见》,同意易事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8,558,719.87 元。

其中: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置换金额为 28,225,231.76 元;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

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置换金额为 50,333,488.11 元。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1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适用

1.“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经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了抓住市场机

会,公司迅速开始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

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此外,前期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未

能置换及后续采取共用厂房和设备的措施,节约了项目资金 3,148.82 万元。同时市场环境较好,项目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无需继续投资。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6,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为 2,851.18 万元,节余资金 3,148.82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2.“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12,000 万元,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8,749 万元,新增流动资金 3,251 万元。由于“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

原因 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已投入募集资金 5,911.51 万元,其中购

买设备投入 2,660.51 万元,流动资金投入 3,251 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 6,088.49 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同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10,029 万元对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腾光伏)

进行增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已完成了对盛腾光伏的增资。

根据 2015 年 9 月公司关于少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公司将增资后的少量结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45.69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并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办理了注销手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2016年3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

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

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0股。此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3月21日实施完毕。

1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月 25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9,939,613.30 523,517,762.9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944,293.00 92,968,543.51

应收账款 1,357,133,944.46 1,743,601,393.29

预付款项 380,058,937.96 297,902,441.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1,530,736.56 66,478,356.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35,525,098.54 497,975,753.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8,495,066.31 39,437,894.46

流动资产合计 3,198,627,690.13 3,261,882,145.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3,383,349.19

长期股权投资 117,870,260.84 117,870,260.8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84,052,325.27 406,238,372.88

在建工程 801,747,004.86 478,418,162.96

工程物资 77,799,276.58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5,068,233.69 55,603,000.48

开发支出 1,552,733.35 1,552,733.3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70,281.92 2,654,485.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437,173.88 16,559,748.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841,769.52 18,575,602.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43,423,132.52 1,175,271,644.37

资产总计 4,642,050,822.65 4,437,153,789.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0,000,000.00 3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08,848,307.60 1,710,629,015.60

应付账款 447,224,271.81 787,078,766.21

预收款项 245,227,284.62 58,013,506.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8,703,606.99 15,487,192.04

应交税费 10,893,879.52 27,557,597.49

2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762,770.83 317,1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00,187,494.40 133,983,793.2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7,965,079.24 9,879,365.08

流动负债合计 3,049,812,695.01 2,952,946,402.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86,359,176.16 105,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503,983.00 503,983.00

递延收益 5,000,000.12 5,555,555.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606,781.23 20,220,476.6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2,469,940.51 131,280,015.23

负债合计 3,322,282,635.52 3,084,226,417.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0,920,000.00 250,4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9,831,592.98 60,216,785.8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6,635.68 48,848.03

专项储备

2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85,130,650.23 85,130,650.2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56,254,325.77 936,482,068.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2,183,204.66 1,332,338,353.08

少数股东权益 17,584,982.47 20,589,018.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9,768,187.13 1,352,927,371.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42,050,822.65 4,437,153,789.53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顺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长银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2,239,415.36 370,454,513.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944,293.00 92,075,543.51

应收账款 1,256,553,887.94 1,619,277,027.10

预付款项 419,564,963.60 295,728,618.9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58,714,773.49 348,752,614.44

存货 651,047,621.29 522,051,079.7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534,297.71

流动资产合计 3,744,064,954.68 3,263,873,694.4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6,980,056.97

长期股权投资 549,703,515.12 535,773,488.12

投资性房地产

2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79,723,418.36 85,979,911.21

在建工程 3,668,206.87 2,308,529.8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1,959,600.60 12,227,707.33

开发支出 1,552,733.35 1,552,733.3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70,281.92 2,654,485.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82,724.38 15,264,729.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35,623.36 1,497,409.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4,376,160.93 657,258,995.26

资产总计 4,418,441,115.61 3,921,132,689.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0,000,000.00 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05,968,307.60 1,649,579,015.60

应付账款 222,599,497.06 447,133,448.33

预收款项 285,871,333.90 98,698,180.26

应付职工薪酬 7,895,990.47 13,795,798.86

应交税费 9,533,103.45 23,267,922.78

应付利息 762,770.83 317,1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39,776,906.62 177,438,141.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7,965,079.24 9,879,365.08

流动负债合计 3,000,372,989.17 2,630,109,039.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

应付债券

2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86,980,056.9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503,983.00 503,983.00

递延收益 5,000,000.12 5,555,555.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5,068.20 1,140,223.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4,049,108.29 7,199,762.28

负债合计 3,154,422,097.46 2,637,308,801.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0,920,000.00 250,4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849,748.72 18,849,748.7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5,130,650.23 85,130,650.23

未分配利润 659,118,619.20 929,383,489.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4,019,018.15 1,283,823,888.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18,441,115.61 3,921,132,689.7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80,874,944.53 387,159,908.26

其中:营业收入 580,874,944.53 387,159,908.2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48,525,516.26 361,902,042.78

2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460,309,472.57 300,911,798.2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91,715.46 1,575,779.00

销售费用 28,593,154.07 31,452,537.89

管理费用 61,705,409.74 21,934,360.10

财务费用 4,177,251.01 1,255,035.21

资产减值损失 -10,051,486.59 4,772,532.3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1.78 146,337.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349,570.05 25,404,202.95

加:营业外收入 7,389,726.45 3,706,749.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261.18 45,350.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03.79 37,573.1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735,035.32 29,065,602.72

减:所得税费用 5,241,580.74 3,424,306.3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493,454.58 25,641,29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351,856.79 25,671,450.47

少数股东损益 -858,402.21 -30,154.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12.3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12.3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12.35

2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212.35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4,491,242.23 25,641,29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5,349,644.44 25,671,450.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58,402.21 -30,154.0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706 0.05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706 0.051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顺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长银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95,797,085.92 386,652,401.33

减:营业成本 472,300,077.93 301,815,229.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92,564.97 1,406,898.31

销售费用 27,777,345.03 31,058,767.06

管理费用 56,308,374.35 20,080,973.35

财务费用 2,598,386.84 1,295,826.28

资产减值损失 -9,898,571.46 4,801,633.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6,337.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3,118,908.26 26,339,411.62

加:营业外收入 7,197,723.68 3,671,371.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减:营业外支出 3,703.79 17,603.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03.79 9,826.3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312,928.15 29,993,180.19

减:所得税费用 4,998,198.24 3,462,846.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314,729.91 26,530,333.9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5,314,729.91 26,530,333.9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8,299,900.93 253,814,822.8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2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42,876.40 2,609,50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3,401,107.66 72,859,553.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2,743,884.99 329,283,880.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5,053,598.30 224,267,955.4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2,576,483.29 31,655,542.3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343,753.91 15,183,701.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6,784,616.83 61,524,883.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7,758,452.33 332,632,08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985,432.66 -3,348,202.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1.78 146,337.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0.00 125,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78 271,337.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11,202,815.80 18,815,421.0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1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3,030,027.00 7,472,815.48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232,842.80 36,288,236.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232,701.02 -36,016,899.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9,20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5,000,000.00 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26,926,075.97 988,001.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2,425,275.97 988,001.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2,123,155.83 2,687,5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28,243,659.64 23,670,330.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5,366,815.47 26,357,830.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058,460.50 -25,369,829.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8,669.75 359,208.8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869,861.89 -64,375,721.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1,473,006.82 376,813,531.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342,868.71 312,437,809.33

3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01,887,850.44 253,568,020.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927,624.60 2,609,50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80,939,257.02 217,219,129.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3,754,732.06 473,396,654.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6,131,132.98 225,537,987.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8,385,613.49 30,615,403.3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218,809.95 13,441,983.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8,480,754.58 62,509,31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2,216,311.00 332,104,686.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461,578.94 141,291,968.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146,337.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0.00 125,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271,337.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3,996,521.61 17,628,723.4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900,000.00 11,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3,030,027.00 8,000,000.0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926,548.61 36,628,723.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26,548.61 -36,357,386.02

3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5,000,000.00 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04,794,075.96 988,001.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9,794,075.96 988,001.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1,170,545.55 2,687,5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13,315,410.39 23,193,330.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9,485,955.94 25,880,830.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308,120.02 -24,892,829.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60,921.36 355,104.0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3,980,913.83 80,396,856.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911,756.94 222,020,401.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6,892,670.77 302,417,257.95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2016 年 4 月 25 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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