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新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新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于澄先生和彭玉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二人因个人原因分
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于澄先生和彭玉梅女士仍在公司任
职,其中于澄先生负责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彭玉梅女士负责公司 GSS 业务。于
澄先生、彭玉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于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125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彭玉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425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
董事会对于澄先生、彭玉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新聘副
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敬东先生、李伟斌先生与王淑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敬东先生、李伟
斌先生与王淑杰女士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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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新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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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新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附件:
陈敬东先生简历:
陈敬东,男,1967年9月生。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10月-2015年11月在工行
深圳分行任职。其中:2003年3月-2005年7月在工行深圳分行属下一级支行任职
副行长;2005年7月-2007年3月工行深圳分行业务部门先后任职部门负责人、副
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3月-2015年11月工行深圳分行属下一级支行任职行长。
2016年4月入职腾邦国际。
陈敬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伟斌先生简历:
李伟斌:男,1979年4月生,上海交通大学应用数学系理学学士、复旦大学
MBA。2001年7月至2007年4月供职于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2007年8月至2010
年9月任东亚银行(中国)资讯科技部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德勤管理咨
询金融咨询服务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普华永道管理咨询金融咨询
服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微众银行科技事业部经理。
2016年4月入职腾邦国际。
李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淑杰女士简历:
王淑杰,女,1965年7月出生。法学学士,中级职称。1987年至1993年在中
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作,担任学生科科长。1994年至1995年,在深圳市科技局电子
研究所工作。1995年至2015年,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历任注册分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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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新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制科科长、注册分局副局长、前海发展促进处处长。2016年2月入职腾邦国际。
王淑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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