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庞贵永)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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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先河环保” )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

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

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

薪酬与绩效考核工作及内部控制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 2015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

司的董事会。201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庞贵永 独立董事 5 5 0 0 否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

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 年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

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亲自主持或出席

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

(一)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本人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2015年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关于公司审计部2015年度工作报告及201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

于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的议案(3)关于调整后的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的议案(4)

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15年第二季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11)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12)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本人与其他委员一起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和个人绩效。在2015年度,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参加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年4月23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投资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议案

2、2015年7月19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1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久环)部分股权的议案;

(2)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5 年上半年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15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

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组整合实施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

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公司 2015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

听取管理层对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

通,了解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安排,并共同讨论解决审计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对公司提出改进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

供的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及证监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以上是本人对 2015 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

相关人员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支持和配合。2016 年,在董事会换届

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之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

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

庞贵永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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