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5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九楼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
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
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应参加董事八人,实参加董事八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告编号:
1
2016-005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国证监
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林州重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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