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8: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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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1,199,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00000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11,199,86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22,399,732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

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4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16,691,77 66,767,0

83,458,873 9.16% 83,458,873 166,917,746 9.16%

份 5 98

1、国家持股 0.0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6,691,77 66,767,0

3、其他内资持股 83,458,873 9.16% 83,458,873 166,917,746 9.16%

5 98

其中:境内法人 10,535,87 42,143,5

52,679,382 5.79% 52,679,382 105,358,764 5.79%

持股 6 06

境内自然人 24,623,5

30,779,491 3.37% 6,155,899 30,779,491 61,558,982 3.37%

持股 9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

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 165,548,1 662,192,

827,740,993 90.84% 827,740,993 90.84%

份 98 795

165,548,1 662,192,

1、人民币普通股 827,740,993 90.84% 827,740,993 90.84%

98 7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182,239,9 728,959, 1,822,399,7 100.00

三、股份总数 911,199,866 100.00% 911,199,866

73 893 32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22,399,73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44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工业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俞国燕 章银凤

咨询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电话:0575-86298339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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