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姚卫东为公司总
裁;李玲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熙平、李玲、李永周、王晓雁、孙若
鹏为公司副总裁;李永周为公司总会计师;王新为公司投资总监;王
梦颖为公司市场总监,黄琨为公司业务总监。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 经审查上述人员的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 上述人员组成结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我们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王晓芳、殷醒民、张俊瑞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