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了《公司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37),因公告内容第八项《关于聘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证券服务
机构的议案》公告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请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为资产评估机构。
更正后: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请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
产评估机构。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