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段逸超)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2015 年度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 2015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5 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14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6 次,实际出席 6 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15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参加了公司 3 次股东大会,并认真听
取参会股东的提议和建议,接受股东质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参加公司的董事
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持续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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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将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
于智能钢琴及互联网配套系统研发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利润
分配规划的议案》等 9 项议案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4 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等 9 项
议案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等 4 项
议案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钢琴
部件技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等 6
项议案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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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本人按要求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实地现场
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态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动态。本
人有意识地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的相关报报
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15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四大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议案
及时地提出自己的专业性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
2、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核,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的行使表决权。
3、主动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项目的进度,关注公司经营治理情况。
4、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
客观性。
六、学习与培训情况
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认真学习,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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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
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6 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逸超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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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段逸超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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