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在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履行有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财
务、经营决策、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和行为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维护
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
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治理
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将钢琴制造工程技术中心项
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之智能钢琴及互联网配套系统研发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利
润分配规则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
2、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16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3、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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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等 3 项
议案。
4、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5、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历次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
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2015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
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 监事
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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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交易定价公予,金额较少,
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平、公开,无内幕交易行为,也无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
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6 年,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
有效发挥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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