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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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15 年 12 月 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370 号《关于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000,000.0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实际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发行价格 15.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5,940,000.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56,4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4,520,260.3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863,339.62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222,863,339.62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5]第 61077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拟 项目立项备案机关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审查备案编号

投入

高品质他唑巴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景高新经发字

11,500.00 11,500.00

坦建设项目 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局 【2013】1 号(注 1)

药物研发中心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景高新经发字

4,991.00 4,991.00

建设项目 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局 【2013】2 号(注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2,600.00 2,600.00

合计 24,091.00 24,091.00

注 1:子公司江西祥太制药有限公司针对高品质他唑巴坦建设项目在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

技发展局(因景德镇市机构调整,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由原经济发展局变更为科技发展局)办理了延期手续(景

高新科发字[2015]3 号。

注 2:子公司江西祥太制药有限公司针对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发展局办理

了延期手续(景高新科发字[2015]4 号)。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等进行具体规定,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 10,318,884.5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 拟置换资金占募

序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置换自筹 集资金拟投入

号 投入的金额 先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金额的比例

高品质他唑巴

1 11,500.00 11,500.00 0.00 0.00 不适用

坦建设项目

药物研发中心

2 4,991.00 4,991.00 1,031.89 1,031.89 20.68%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0.00 0.00 不适用

4 偿还银行贷款 2,600.00 2,600.00 0.00 0.00 不适用

合计 24,091.00 24,091.00 1,031.89 1,031.89

注:截止 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对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9,708,817.55

2 勘测设计费等其他费用 610,067.00

合计 10,318,884.55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已就本次置换事项出具了鉴证意见,认为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详细内容

见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324号《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31.89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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