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 事 长:吴明根
披露日期: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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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赵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卢赵月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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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5,231,640.74 124,664,645.43 -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13,397.76 10,613,567.40 -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523,913.74 10,178,260.86 -6.4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423,066.43 14,778,710.74 44.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6 -3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6 -3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3.23% -1.6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69,693,381.00 744,731,501.58 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98,845,496.89 589,232,099.13 1.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75.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791.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合计 89,484.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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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18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51.55% 45,361,800 45,361,800
人
吴明根 境内自然人 5.52% 4,857,600 4,857,600
境内非国有法
漳州市笑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0% 3,960,000 3,960,000
人
赵爱娱 境内自然人 3.68% 3,240,600 3,240,600
李卫峰 境内自然人 3.00% 2,640,000 2,640,000
吴晨璐 境内自然人 2.63% 2,310,000 2,310,000
吴展 境内自然人 2.63% 2,310,000 2,310,000
杨海岳 境内自然人 1.50% 1,320,000 1,320,00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耀汇金 1
其他 0.66% 577,10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 期)
王顺兴 境内自然人 0.47% 413,04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耀汇金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 期) 577,100 人民币普通股 577,100
王顺兴 413,043 人民币普通股 413,04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 1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60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耀汇金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 期) 17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1,000
张媛媛 14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8,800
傅相华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骆翠 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000
法国兴业银行 77,600 人民币普通股 7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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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派 8 号投资基金 74,205 人民币普通股 74,205
颜明 73,200 人民币普通股 73,200
上述股东中吴明根和赵爱娱为夫妻关系,吴晨璐为二人的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儿,吴展为二人的儿子,其四人共同持有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
司的股份达 100%。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股东中,张媛媛、傅相华、颜明所持有的股份均参与融资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融券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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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 94.45%,主要系公司本期用应收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 92.40%,主要系期末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 52.37%,主要系本期公司在建工程募投项目厂房投资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由年初的 0.00 元增加至 7,495,615.10 元,主要系本期购买机器设备的预付款项增加。
5、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 44.04%,主要系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 32.63%,主要系本期公司发放薪酬影响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 33.44%,主要系本期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 89.91%,主要系本期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 68.73%,主要是本期公司缴纳增值税税额增加相应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79.11%,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35.71%,主要是公司本期税会差异纳税调整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44.96%,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及预收货款
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3,450,010.20 元,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增加减去在建工
程和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的差额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006,981.13 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发行费用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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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司、吴明根、赵爱娱、 股份限售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 12 月 09 日 2018-12-08 正常履行中
吴展、吴晨璐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李卫峰、杨海岳 股份限售承诺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2015 年 12 月 09 日 2016-12-08 正常履行中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
吴明根、赵爱娱、韩文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彬、李卫峰、杨海岳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
过 50%。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漳州市笑天投资管理
股份限售承诺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2015 年 12 月 09 日 2016-12-08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
其他承诺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2015 年 12 月 09 日 2017-12-08 正常履行中
司、吴明根、赵爱娱、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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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峰、杨海岳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
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市公司发生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
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1、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将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回购方
案如下:(1)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
公司 其他承诺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
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4)回购数量: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
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中坚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
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本公司将购回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 首次公开发行时本公司已转让的发行人原限售股
其他承诺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司 份(如有)。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
院做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如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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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本公司承诺
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
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就该
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
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本人将购回首
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发行人原限售股份(如
有)。本人具体的回购方案如下:(1)回购数量:
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即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2)回
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
发行价格。其中: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计算公式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
吴明根、赵爱娱 其他承诺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发行
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
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发行人招股意向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
出相关判决,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
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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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进行审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议案
投赞成票。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
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
判决,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发行人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 其他承诺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在发行人召开相关董事
会对公司回购股份进行审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
购股份的议案投赞成票。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承诺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
判决,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要求,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
公司 其他承诺 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
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
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若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任何漏缴、未
缴或迟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瑕疵缴纳行为
吴明根、赵爱娱 其他承诺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而招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经济损失,
则由本人全额补偿。本承诺函责任人承担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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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保证本公司(本人)及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
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
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避免同业竞争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 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
和规范关联交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司、吴明根、赵爱娱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
易的承诺
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会安
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本公司(本人)
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
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保证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
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避免同业竞争
漳州市笑天投资管理 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
和规范关联交 2015 年 12 月 0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
易的承诺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
份公司。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
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
外的费用支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
雷雨 其他承诺 2016 年 1 月 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
判决,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
雷雨 其他承诺 2016 年 1 月 9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中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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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中坚科技及其投
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中坚
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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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00% 至 1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815.29 至 2,852.6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593.27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行业总体业绩有所波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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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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