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17: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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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刚玻璃

股票代码:3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至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405-78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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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刚玻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刚玻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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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至尚投资 指 共青城至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金刚玻璃 指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

指 罗伟广、前海喜诺、至尚投资、纳兰德基金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配

指 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

套募集资金认购方

交易对方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前海喜诺 指 深圳前海喜诺科技有限公司

纳兰德基金 指 深圳市纳兰德拾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标的股权、标的 罗伟广、前海喜诺、至尚投资合计持有的喜诺科技 100%

资产、拟购买资产 股权;纳兰德基金持有的 OMG 新加坡 36%股权

喜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Onwards Media Group PTE.

标的公司 指

LTD.

喜诺科技 指 喜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Onwards Media Group PTE. LTD.,系一家在新加坡注册

OMG 新加坡 指

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嘉禾资产 指 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嘉禾资产嘉逸私募投资基金(筹),嘉禾资产拟成立

嘉逸投资 指

用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珠海乾亨 指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刚玻璃向罗伟广、前海喜诺、至尚投资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喜诺科技 100%股权,向纳兰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指 德基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 OMG 新加坡

重大资产重组

36%股权,并向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

乾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金刚玻璃向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6.00 亿元的配套资金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重组报告书 指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金刚玻璃与罗伟广、至尚投资、前海喜诺、纳兰德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金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金刚玻璃与罗伟广、至尚投资、前海喜诺、纳兰德基

之补充协议》 金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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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与罗伟广、前海喜诺、纳兰德基金签订的《发

《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指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金刚玻璃与罗伟广、前海喜诺、纳兰德基金签订的《发

充协议》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海喜诺、纳兰德基金及罗伟广作出的就标的资产交

割后 OMG 新加坡净利润实现目标所承诺的期间,本次

承诺期 指

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前海喜诺、纳兰德基金及罗伟广承诺 OMG 新加坡 2016

承诺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数 指 年度、2017 年度以及 2018 年度应当实现的合并报表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数

OMG 新加坡在 2016 年度、2017 年和 2018 年实际实现

实际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数 指 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孰低数

补偿义务人 指 前海喜诺、纳兰德基金及罗伟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准则第 2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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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至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405-78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至尚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认缴出资额:26,780 万元

注册号:360405310007567

组织机构代码:34335414-2

税务登记证号:共地税证字 360408343354142 号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3 日

合伙期限:20 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广州至尚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0.37

主要管理人员: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

刘书林 男 中国 中国 否

伙人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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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至尚投资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公司拟向至尚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喜诺

科技17.05%股权,由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至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在不

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至尚投资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5.33%;在考虑配套融资

的情况下,至尚投资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4.98%。

二、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金刚玻璃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因公司拟向至尚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喜诺科技17.05%股权,由此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至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金刚玻璃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至尚投资未持有金刚玻璃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至尚投

资持有金刚玻璃 22,537,265 股股份,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至尚投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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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比例由 0%增加至 5.33%;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至尚投资持股比例由 0%

增加至 4.98%。

四、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15 年 11 月 19 日及 2016 年 4 月 22 日,各交易对方分别履行内部决策

程序,同意以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股份参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2、2015 年 11 月 19 日及 2016 年 4 月 22 日,喜诺科技分别召开股东会,同

意本次交易。

3、2015 年 11 月 19 日及 2016 年 4 月 22 日,OMG 新加坡分别召开董事会,

同意本次交易。

4、2015 年 11 月 19 日,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分别履行内部决

策程序,同意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5、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6、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

乾亨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

7、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8、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9、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市公司与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

亨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10、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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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

2、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纳兰德基金发行股份购买 OMG 新加坡 36%股权

商务部门、发改委、外汇管理部门的备案或登记;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事项。

四、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至尚投资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若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其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间已届满 12 个月,则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不得转让;若在取得上市公

司股份时其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至尚投资前 6 个月内未买卖金刚玻璃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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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上市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4、上市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5、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

补充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金刚玻璃董秘办

2、联系电话:0754-82514288

3、联系人:林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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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叠金工业区

股票简称 金刚玻璃 股票代码 3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青城至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405-78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0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0%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1、不考虑配套融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22,537,265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0%至 5.33%

数量及变动比例 2、考虑配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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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22,537,265 股

变动比例:0%至 4.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目前暂无明确计划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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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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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至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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