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42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 1-6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001420 号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邦股份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银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银邦股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银邦股
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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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银邦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银邦股份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银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银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铮铮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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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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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81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68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00 元。截至 2012 年 7 月 1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3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4,182,03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891,817,968.00 元。
截止 2012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12]08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40,996,689.99 元,其中:
2012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91,506,732.38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16,283,203.76 元。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
75,223,528.62。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687,315.79 元,手续费支出 28,738.36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969,813.05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969,813.05 元。
2013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269,918,390.69 元。在本年度公司归还上年度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元。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元,且已在
本年度归还。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4,017,726.91 元,手续费支出 25,852.30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5,043,296.97 元。
2014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96,414,869.87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11,603,531.65 元,手续费支出 36,491.96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250,195,466.79 元。
2015 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283,156,697.05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32,961,751.22 元,手续费支出 520.96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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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
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根据本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
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上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盛证券,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526160680642 891,817,968.00 0.00 活期存款
鸿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1401040007165 0.00 0.00 活期存款
无锡后宅支行
合 计 891,817,968.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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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1,817,968.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3,156,697.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0,996,689.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向 资总额 (1) 投入金额(2) 预计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 万吨层压式金属复合
否 1210,000,000.00 1250,000,000.00 283,156,697.05 940,996,689.99 75.28% 2016 年 1 月
材料扩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10,000,000.00 1250,000,000.00 283,156,697.05 940,996,689.99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210,000,000.00 1250,000,000.00 283,156,697.05 940,996,689.9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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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详见“注 3”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详见“注 4”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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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4,917.87 万元,这部分差额为募集资
金到位后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累计获取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所构成。其中
2012 年度为 65.86 万元,2013 年度为 399.19 万元,2014 年度为 1,156.70 万元,2015 年度为 3,296.12
万元。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20 万吨层压式金属复合材料扩建项目,承诺投资额为
1,250,000,000.00 元,2012 年度投入 191,506,732.38 元,2013 年度投入 269,918,390.69 元,2014
年度投入 196,414,869.873 元,2015 年度投入 283,156,697.05 元,累计投入额为 940,996,689.99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投入进度为 75.28%,预计投产日期为 2016 年 1 月。2012 年度、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分别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投入有
60,621,096.00 元、208,125,205.92 元、70,887,400.00 元、0.00 元。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将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在公司现有厂房内,主要包括生产铝基多金属复合材料的相关设备,该部
分设备投资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占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比例不超过 10.00%,募投项目其
余部分仍然在原计划地块实施。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2]3344 号,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2 年 7 月 25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1,628.32
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628.3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该议案,
公司拟从“年产20万吨层压式金属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8,9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2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8,9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6个月。
201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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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已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归还。
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已于 2013 年 11 月 20 日归还。
5、以自有资金(含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自有资金已经支付募投项目价款尚未置换的金额为 0.00 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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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沈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洁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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