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6-032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 2015 年工作报告(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听取了 CEO 闫长勇所作的公司 2015 年年度业务报告。会议
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公司过去一年的实际经营工作。会议全
票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业务报告。
二、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会议听取了董事会秘书杜以宏所作的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编制说明,董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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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同意报深交所披露。
三、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鉴证,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939.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2,873.94 万元。截至 2015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415,164.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179,653.94 万元,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39,841.45 万元。
四、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为回报广大股东,并考虑公司分配能力、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880,084,65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601,693.12 元(含
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
公司天然气业务。2015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分配预案履行了公司
章程和上市公司相关规程,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
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表示同意。
五、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会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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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酬 72 万元;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进行内部控制
审计,年度服务报酬 30 万元。审计业务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担,
此外无其他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公司 2015 年董监事、高管考核与薪酬发放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纲要》、《第八届董事、监事薪酬
方案》、《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5 年高管目标责任书》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15 年度任职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监事会对监事进行了考核,并核定薪酬如下: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薪按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标准
执行,高管人员绩效薪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执行。
七、关于修订和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
议案
会议通过了修订《第八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决定,
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调整了高管薪酬方案。其中,修订后的《第
八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
会议审议通过了报告并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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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山东证监局《关于做好山东辖区主板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监管通函》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编
制的内控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见议案。
九、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全面地阐述了公司履行的社会责任,同
意经深交所审查后向投资者披露。具体内容见议案。
十、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
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
核报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2015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核查意见》。
十一、公司 2014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企业 2015 年度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青岛润昊天然气有限公司、青岛中石油昆仑胜利燃气有限公司
(原青岛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东阿县东泰燃气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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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东阿县东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均达到了承
诺利润数,本期不存在业绩补偿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标的企业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出具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 53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资产重组目
标资产 201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十二、公司 2016 年度高管目标责任书(10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十四、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10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中,第二、三、四、五、七项内容尚需提交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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